
一般來說,政府計畫的內容主要有兩大部分:技術的部分跟會計的部分.
因為每家廠商都會想辦法讓補助款達可以報到計畫上限,基本上會計的部分看不出甚麼差異性.所以在計畫通過之前,技術的部份是重點,會計的部分只要盡量合理就好;在計畫通過之後,會計的部分就變得很重要,因為它關係到您有沒有辦法順利的報帳,確實的拿到政府的補助款.
另外,政府為了補助多一點廠商,有時候補助款的總額會被砍到原先的50%~70%不等,所以計畫通過之後,無論如何您還是需要變更預算編列的部分.
預算編列的幾個大原則:
- 計畫總經費不能大於公司資本額.
- 如果公司資本額只有100萬,您不能申請總經費超過100萬的計畫.
- 補助款 <= 計畫總經費的50%.
- 計畫總經費 = 自籌款(公司自己出的錢) + 補助款(政府補助的錢).
- 也就是說補助款<=自籌款.意思就是說,公司自己一定要出比較多的錢啦!
- 如果計畫總經費是200萬,政府的補助金額不能超過100萬.
- 如果公司資本額只有100萬,政府最多只會補助到50萬.
預算編列的部分,主要分為:
- 人事費(包括顧問費)
-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
- 機器設備使用費
- 機器設備維護費
- 技術移轉費(委託研究、委託勞務等等)
- 差旅費
一般來說:
- 人事費最多只能報到總經費的 60% 或 70% ,視計畫而定.
- 而差旅費只能報到委託研究單位所在的地方的車票等.
- 機器設備維護費要用維護機器設備的發票來報帳,所以一般我都不會報.
- 機器設備使用費要視情況而定,CITD沒有規定,地方型SBIR有設定上限 10 萬元.
- 消耗性器材及原材料費一般都有比例限制,視計畫而定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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